书目

守法主义:法、道德和政治审判

内容简介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LAHart)和富勒(LonL.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LAHart)和富勒(LonL.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1]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作者简介

朱迪丝.N.施克莱(JudithN.Shklar)是美国20世纪著名政治学家、自由主义者。朱迪丝.N.施克莱(JudithN.Shklar)是美国20世纪著名政治学家、自由主义者。1928年,她出生于拉脱维亚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39年随父母辗转逃亡到了加拿大,在蒙特利尔度过了她的青少年时代。1928年,她出生于拉脱维亚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39年随父母辗转逃亡到了加拿大,在蒙特利尔度过了她的青少年时代。施克莱在麦吉尔大学(McGillUniversity)获得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并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施克莱在麦吉尔大学(McGillUniversity)获得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并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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