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民法原论(第四版)

内容简介

本书相继列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作者历经数载,精心写就,尽心完善,打造这一高品质民法教科书。全书为民法学科建构了新的理论体系,在完整严谨的体例框架下,详尽透彻地阐释民法基本理论和制度,列举并分析不同理论学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国内外民法学的全新研究成果等。作者在对法条大义和要点加以分析之外,也对立法过程中的争议及遗留问题提出独到见解。资料极其丰富是本书的一大亮点,作者严谨考证而又未囿于资料的简单罗列,以此为辅弼立论著说,资料的广度与理论的深度两相契合。

作者简介

马俊驹,西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性著作有:《法人制度通论》(独著)、《中国民法》(副主编)、《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现代民法学》(主编)、《民法案例教程》(主编)、《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主编)等。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性论文有:“财产权制度的历史评析和现实思考”(《中国社会科学》)、“试论法人的机关、意思和过错”(《法学研究》)、“试论法人组织内部责任的划分”(《法学研究》)、“论合伙”(《法学研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当代发展”(《法学研究》)、“论国有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性质”(《中国法学》)、“不动产制度与物权法的理论与立法构造”(《中国法学》)、“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中国法学》)、“发展合作社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中国法学》)等。余延满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有:《合同法原论》、《亲属法原论》、《货物所有权的移转及风险负担的比较法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若干问题”、“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合同撤销权的限制与排除问题研究”、“试论近现代法上婚姻的本质”、“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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