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1997年—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试卷及答案

内容简介

已经考过的试题是否还会再考?这是许多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存在的疑问。从历年司法考试(含律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看,回答是肯定的:考过的试题仍然可能再考。具体体现为已经考过的必考点每年都会变着花样出题,即“换汤不换药”有时甚至是原题照搬(例如2003年司法考试试卷四案例分析第一题与200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四案例分析第七题完全一致,仅把受害者姓名“A”换成了“甲”,分值由11分减为9分)。因为考点是固定的,又是相通的。所以,通过研究历年司法考试(含律师资格考试)试题,可以了解司法考试命题的常考之处,也就是必考点,掌握命题规律及发展趋势。基于此,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研究组编辑了《2003年-1997年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试卷及答案》一书,供读者学习参考。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时间较长的个别试题及答案己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书收录1997年以前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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