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农民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研究

内容简介

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充分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带来的收益,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和时代背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制度选择,土地流转成为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内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符合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内容。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农民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研究》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变,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使土地流转对象发生变化,土地流转对象由原来的小农户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发生转变。随着土地流转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土地流转对象的主体,将对传统土地流转对象产生挤出效应。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使土地流转方式发生变化,使土地流转方式从初级(出租等)向中级、高级(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转变,不同土地流转方式中,农民承担风险、租金、流转期限、法律完善程度和操作难易程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可以规避土地流转风险,表现为规避不道德行为和寻租行为。第五,受土地流转市场发育滞后的影响,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政策没有给农民生活、生产带来实质性变化,没能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增值。在传统农业生产区域,土地流转租金形成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并没有直接关系,土地流转租金又直接影响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农民土地流转行为的收益影响不显著。

作者简介

李隆伟(1987.8-),四川广安人,博士,现为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20工了年3月正式参加工作,现主持和参与科研项目,以首作者或者参与发表论文9篇,部分成果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论坛》、《云南社会科学》、云南省政府诤言网、《中国科学报》、新华社内参《云南领导专供》采用,并2次被云南省分管农业副省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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