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

内容简介

《绑架犯罪及防治对策》是我和盛志豪主持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经过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和探讨“绑架犯罪”问题的论著,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难与艰辛难以言表。书稿完成后,总算有一个交代,多少感到有一些欣慰。应该说,选择“绑架犯罪”这个课题作为研究内容与方向,并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司法实践中所碰到或看到的形形色色的绑架犯罪案件吸引了我们。绑架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工具劫持人质,勒索钱财或出于其他的目的,对被绑架人进行残忍的折磨与迫害,而且往往要杀害被绑架人或者以杀害被绑架A为威胁,遇有警察围捕,往往以人质的生命为要挟,公然持枪、持爆炸物、持刀等进行对抗,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它利用被害人亲属对被害人的担忧心理,是对被害人和被害A亲属最惨无人道的折磨。我国现行刑法对绑架罪配置了较为严厉的刑罚,列入判处死刑的罪名,这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即使对绑架犯罪严刑重罚,仍不能遏制绑架犯罪案件日益上升的态势。同时,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的绑架犯罪,为什么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较长时期内基本绝迹,而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却又死灰复燃,并继续危害社会,这一现象值得我们认真加以思考与研究。本课题注重初评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在深入调查、广泛收集、占有大量绑架犯罪安全及国内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刑法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多视角、多层面地对绑架犯罪的现状、特点、类型、发展趋势、危害与原因、刑法规制及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分析和理论阐释,尤其是对绑架犯罪的侦查与预防作了较为深入的探究,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为公安执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同时,对于丰富和完善刑法学、犯罪学、侦查学等学科建设略尽我们的绵薄之力。

作者简介

邓国良,1953年生于江西南昌,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现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法律系主任、警察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江西高校又红又专学科带头人,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南昌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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