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内容简介

《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收录《合同法》以及与其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共54件,其中法律11部,行政法规6部,司法解释25件,司法文件7件,部门规章5件,基本涵盖了合同纠纷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不同效力级别的法律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不同。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司法解释施行后也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并在司法文书中援引。而司法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则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法律效力级别为依据进行分类,考虑到部分读者习惯以内容主题查找文件,现将本领域几个主要方面涉及的相关文件总结如下: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合同的效力,代位权、撤销权,违约责任等,以《合同法》总则(第一至八章)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对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常见情况作出规定;《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拍卖法》(未收)分别对通过招投标方式、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作出特别规定。买卖合同,以《合同法》第九章为核心依据,并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买卖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所作出的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与买卖合同相关的核心司法解释。借款合同,以《合同法》第十二章为核心依据;针对公民与银行之间、法人或其他组织与银行之间的借款,有《储蓄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针对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民间借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根据有关金融法规,禁止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以《合同法》第十三章、第十四章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与之直接相关;《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可供参考。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合同法》第十五章、第十六章为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与之相关的核心司法解释。运输合同,以《合同法》第十七章为核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分别对道路、铁路、水路运输等作出规范。保险合同,以《保险法》第二章为核心,还应关注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等司法解释。除上述主要合同类型外,本书还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技术合同,合伙、联营、出资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内容,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合同争议的解决,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为核心依据;调解方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未收)、《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仲裁方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未收)、诉讼方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未收)。担保,是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本身又受合同法的规制。对于担保合同,既适用《合同法》总则的一般规定,又适用《担保法》相关的特别规定;另外,《物权法》又对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相关规定作了细化和修改,《担保法》中与《物权法》不一致的地方应适用《物权法》;保证、定金的相关规定仍以《担保法》为主,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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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便携速查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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