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财产税法论

内容简介

《财产税法论》按照历史论、价值论、机制论、制度论和应用论的顺序,对财产税法体系的历史沿革、功能价值、运行机制等进行循序渐进的论证: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属于不同主体,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增值收益征收土地税,其正当性以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一个极重要的命题;长期以来由于忽视对契税原理和基本要件的探究,以致在现行规范性文件中隐藏了一系列法律规则间的相互冲突,如何理解契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期限是核心的法律问题;房产税改革的利益博弈旷日持久,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开征遥遥无期,以乘用车为切入点,探讨车船税以其丰富的税源和稳定的税基成为财产税“法律化”的突破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书认为,我国的财税法变革应从宪制层面考量:以保护私人财产权并促进财富增值为基础,以所有征税事项均应合法为原则,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为目标,以赋予地方税收自主权为路径。

作者简介

陈少英,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著有《中国税法问题研究》《华侨房地产权益的法律保护》《公司涉税法论》《中国税收守法基本问题》《生态税法论》《中国税法(英文版)》《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税收债法制度专题研究》《中国财税法的生态化》等著作,主编《税法学教程》《税法学案例教程》《税法学》《靠前税法学》《会计法学》等教材以及《东方财税法论丛》。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财政研究》《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100余篇,主持省部级及重量课题10多项,横向课题若干项。主要研究方向:财税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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