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大学之合法性

内容简介

合法性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赖以存在的基础。大学的合法性包括大学的合法律性、大学理念、大学的有效性以及大学制度等四个构成要件的合法性性状。大学组织的合法性状态是对大学组织所蕴含的价值正当性的审视与衡估。因为作为大学合法性四个构成要件的表征:大学如何运转、怎样发展、组织目标、精神追求等组织要素,只有在价值取向上符合正当性才能得到外部与内部的认同与接受,才能获得合法性。引导大学寻求和获得合法性的力量是大学所寄身的高深知识的逻辑.它与外部社会控制之间博弈的结果决定着大学的合法性性状。大学基于知识的逻辑和组织传统一直在寻求其自由自治的价值诉求,而文化、政府和社会等外部力量则根据各自的利益需求来回应大学的这种理性诉求。源于高深知识所赋予的组织品性。大学追求自由的本能与外部的三种力量之间,外部三个变量自身之间,甚至大学合法性的四个构成要件之间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交互相通、变幻莫测的力量作用图式,构成了一幅宏大而复杂的力量博弈图,并最终决定着大学组织的合法性性状。

作者简介

孙华,男,江苏省睢宁县人,1970年4月生,教育经济与管理学博士,高等教育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副主任。近五年先后在《高等教育研究》、《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复旦教育论坛》、“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现代大学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江苏高教》、《高教探索》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科学时报》和《光明日报》等转载,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厅级课题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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