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司法口才学教程

内容简介

在《司法口才学教程》的前言中,我想谈如下几个问题。一、对汉语的情有独钟与其他爱好文学的人一样,我对汉语言文学的情有独钟是与生俱来的。在青少年时期,正值“文革”,我总是想方设法去借书、抄书、学习经典,向汉语教师请教答疑。虽说盲目,但零星点点也积累了不少。20世纪80年代,我读大专、上本科,学的都是汉语言文学专业,那时痴心遨游书海,钻研语言文字,并有幸得到几位资深教授的不吝垂教,几度光阴,积累颇丰。1984年开始,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东西,为各类报刊杂志撰写散文、论文及教学辅导文章20余篇。1990年底,从太原市北城区教委教研室调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讲《现代汉语》、《大学语文》。由教研员到教师,工作环境变了,但所研究学科方向不变,一样使我如鱼得水,自然有一种由衷的喜悦。二、与司法口才的因缘初识司法口才,大约在青少年时期,印象最深的是《智取威虎山》中审“小炉匠”栾平的情节。杨子荣威风凛凛地讯问。令人振奋;栾平百般抵赖、狡猾而丑态百出地回答,令人忍俊不禁。20世纪80年代初期,香港影片在内地放映,又让我增加了对司法口才的崇敬,法庭上律师口若悬河、据理力争的辩护,那气势、那场面、那义正词严又充满智慧的话语,实在让我佩服。由此我感觉律师既是法律之师,又是口才之师,他们的雄辩滔滔,更让我对司法口才油然而生敬意。真正与司法口才打上交道是1992年冬季。当时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我院决定开设司法口才课程,我主动请缨,承担这一课程的授课任务。那时年轻,对工作的热情极高,再加上对司法口才的崇拜,我下决心一定拿下这门课程。于是,我边教学边自学,利用业余时间修完了大学法律本科的大部分课程,到实际部门学习,特别是向当时有实践经验的学员请教。每次课间都是我向学生学习的绝好机会,几年下来,集腋成裘,我还真受益匪浅!司法口才很快成为受学生欢迎的一门课程。1995年,我院编写的律师专业口才教程《律师口才学》,其中2/3的内容由我执笔,真正与司法口才结下了不解之缘!三、在汉语言文学与法学十字路口上思考汉语言文学和法学是两大门类的学科,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思维形式存在十分明显的差异,而我多年来却一直肩负着两大门类学科的教学任务,主讲《现代汉语》、《大学语文》、《司法口才》、《法律文书》。每年春夏季,我讲《大学语文》,书中一篇篇生动、丰富、隽永的文字让我陶醉,师生共同徜徉在美妙的字里行间,体味着中华古老文化的博大精深,品味着汉语言文字的灿烂与辉煌,自是一种欣慰。每年秋冬季,我讲司法口才,历尽艰辛不断添充讲课内容,使过去枯燥的课程变得生动起来,我体会到了“苦中有乐”这一词语的真正含义,看着我的学生一个个争先恐后登台像模像样地模拟讯问、模拟宣读、模拟法庭论辩,我欣慰,我高兴。孟子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我大违先哲之训导,站在汉语言文学与法学的十字路口上,二者不愿舍一。在法学与汉语言文学的十字路口上,我思考着。司法口才是法学与口才学的交叉学科,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法律专业性很强,同时涉及的知识面也很广。司法口才是“姓法”还是“姓文”?我认为司法口才“姓法”的好。第一,司法口才的法律专业性很强,只有学好程序法、实体法并综合运用司法口才,才能得心应手,因而该课程应当在法学专业高年级开设,学了就去实习,学以致用。第二,“文”的积累为“法”服务。司法口才涉及面广,除涉及法学以外,还涉及语言学、口才学、逻辑学、语音学等。应当首先学好语文等基础课,为高水平发挥司法口才打基础。四、该书的写作初衷初识司法口才令人兴奋,深入研究起来却格外艰难。主要是参阅的资料奇乏。就国内而言,普通口才学研究轰轰烈烈,司法口才研究却廖廖无几。学术界对司法口才这一边缘学科的研究显得过于冷漠,以至于在市面上很难看到近五年来关于司法口才方面的专著、教材。在各学术刊物上,偶见一篇这方面的论文,我都会如获至宝,格外惊喜!于是,我产生了编写一本关于司法口才学方面教程的想法。今年夏天,我将现有的司法口才讲稿,在体例上大胆探索,在内容上加工增删,根据法律专业学生特别是高职高专学生的特点,编写了这本教程。该教程试图体现如下几个特点:1.试图建立司法口才学的学科体系。司法口才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专业学科。既是一门学科,它应当也必须有自己的学科体系。该教程分为三个部分:导论、司法口才基础知识、司法口才实际操作。第一部分导论,从理论上探讨该学科概念、特点、分类及历史发展脉络;第二部分司法口才基础知识,着重研究司法口才与汉民族共同语的统一性与分异性,是司法口才的实际操作的基础;第三部分司法口才实际操作,系统总结司法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常见的司法口才方法和技巧。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司法口才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法律专业课。从全书结构看,除上编导论外,中编与下编的关系就是司法口才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下编每一个章节里前几节讲概念、特点、分类等理论知识,后几节又是该项口语的实际操作,如司法口才方法、技巧及训练;从每一个方法和技巧看,先讲这一方法技巧的理论,后举实例说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是全书反复咏叹的主题。3.力争使该书具有趣味性和可读性。现在的学生品味高了,吃苦精神却少了,“学海无涯苦作舟”,学得面如土色、口舌生疮,早已不被青年人所接受。如何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要我读”变为“我要读”,是我们这些教书人、写书人应当注意的问题。为什么不把“苦读”,“变”乐读“?基于上述的主导思想,该书在写作过程中我十分注意把枯燥的司法口才变得生动起来。摆脱过去板着面孔说教、摆脱过去用抽象的理论讲抽象的概念,语言力求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通俗而生动,所选案例尽力贴近青年人生活、贴近他们关注的问题。以上是该书美好的写作愿望,是否得到读者首肯,有待实践的检验。衷心的希望您读后能不吝赐教!这本书主要是为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司法口才而编写的教程。它或许对法学教育,对侦查人员、主诉检察官、律师、法官的办案工作有所帮助和借鉴,或许对专门研究口才学、法学的大师们及我的同行们深入研究与建言立说,具有抛砖引玉的作用,那将是我最大的幸福。

作者简介

安秀萍,女,祖籍山西五台县,1959年6月生于山西太原。山西省教育学院(现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1981年开始在太原市城区从事中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工作,任教研员。1990年调入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师。主讲现代汉语、大学语文、法律文书、司法口才等课程。近年来发表的著作主要有:法律专业系列丛书《大学语文习题集》(1998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副主编),中等专业学校法律教材《法律文书写作》(2001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合著),经司法部编审的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法律文书》(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合著),大学本科法律专业系列教材《法律文书学教程》及配套教材《法律文书范例评析》(2004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合著)。近年来发表的论文主要有:《知识经济时代犯罪特征及防范》、《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分别发表在山西法制报,2000年9月19日、9月21日),《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发表在山西煤炭报,2000年9月23日),《刑事司法文书叙事的详述与略述》、《法律语言研究之我见》(分别发表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和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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