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权力场

内容简介

摆在您面前的是《权力场》一书的最新版本,它对原作了少量的修订和补充,因而是迄今为止最完善的一个版本。(一)以“权力行使”为切入点,阐释“权力”,又以“权力行使类型”来阐释权力行使的规则,是《权力场》一书别具慧眼、独运匠心的选择。(二)以“类型”为核心的概念框架和严密规整的理论体生活费使我们能以简双繁、举重若轻地审视、把握复杂的“权力场”。类型的描述与分析富于辩证性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本书的核心内容和重心所在。(三)《权力场》的中心与主旨是探究如何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更艺术地行使权力。其最重要而直接的理论成果,便是通过三对权力行使类型概括出的“权力行使三规则”,亦即权力场的“场定律”。权力行使规则与权力行使类型分析是互为表里的。(四)《权力场》所言不外“君道”、“相道”“吏道”,其实质都是“为官之道”。为官之首,古今一也。——看似不同,实多相通。这“一”正在于“不同而相通”之中。因此在本书中,不惟“权力行使三规则”,而且作者引用的大量格言警句都颇具“实用官场学”的味道。(五)《权力场》所用材料是古代的,所阐发的道理却是古今相通的。这也正是《权力场》的意义、价值和生命力所在。《权力场》的意义、价值和生命力所在。《权力场》由挖掘国故中适出清新和现代,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这一重大课题上,《权力场》所做的工作是创造性的。(六)“权力场”是一个重大的学术课题,它既应当从理论宝库中汲取营养,也需要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应当看到权力场的光明面,也需要正视权力,其关于“场”的系列概念的提出与思考,是极具启发意义的,为进一步的研究确立了良好的开端。

作者简介

霍存福,1958年5月生,河北省康保县人,法学博士。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977年底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1年底考取同系法律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1月留校任教,1995年9月考取同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制与社会发展》常务副主编、社长,《当代法学》主编、社长。1998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获得中国法学会“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批人选,2005年被收入《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一卷)介绍。

目录

其他版本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