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行为 责任 刑法--机能性描述

内容简介

社会是由人们有秩序的交往构成的规范性世界,只有当规范支配着人们的交往时,也就是说,只有当规范成为人们行动的标准性解释模式时,社会才是真实的,社会这一形态就意味着规范联系,正是规范使人和社会变得可以把握,可以理解。犯罪的本质不是法益侵害,而是规范否认。刑法的机能不是保障法益,而是保障规范的有效性。刑罚的机能不是保障犯罪人在将来不再犯罪,而是证实人们对规范有效性的依赖是正确的,错误的是犯罪人。刑法用刑罚否定犯罪,促成人们对规范的承认和忠诚。

作者简介

格品恩特·雅科布斯,1937年生于德国明兴-格拉德马赫市。1967年获波恩大学博士学位;1971年在波恩大学写成教授资格论文后被聘为波鸿大学教授;1972年被聘为基尔大学高级教授;1976年被聘为累根斯堡大学高级教授;1986年被聘为波恩大学高级教授;1991年被选为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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