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论经济国家:以经济法学为语境的研究

内容简介

经济法总论常常受到一种批评,指其玄乎、空洞、与分论脱节、缺乏对实践的解释力。客观而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多元和内容的专业性导致其很难构建起一套类似大陆法系民法、刑法那样“自足”的理论体系,但要改变理论脱离实际的状况,则学者应当也可能有所作为,经济法总论必须回应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从社会生活中发掘并提炼概念、范畴、理念和规则,以实践为研究导向,提升理论的科学性和解释力。经济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于国家的经济角色及其职能。不管有多大争议,纵观中国30余年的改革开放,其成功无疑依赖于政府作为一股理性、敏锐而强大的内生因素,在法制和民意的约束下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如果经济法总论能够契合经济、社会和法治变迁的规律,对国家及其职能的变化予以诠释,进而检验并发展经济法的理念、原则和规范,则不仅能够增强理论的科学性,又可促进经济法治,推进改革的深化,形成良性循环。

作者简介

冯辉,男,籍贯江苏。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2005)与经济法学硕士(20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2010),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总论、经济与社会改革的法律治理等。至今已在《法学家》、《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税务研究》等法律、经济及综合性社会科学CSSE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约20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出版学术译著1部(独著),曾获2003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首届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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