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思潮

内容简介

20世纪以来西方法学的发展存在着一种“综合”的趋势,进而形成了综合法学思潮。综合法学思潮的出现是20世纪科学发展的综合性和边缘性总趋势在法学中的体现。综合法学思潮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强调对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融合,主张法是价值、形式和事实的统一,倡导用综合的方法研究法律现象,形成综合的法律观念、法律哲学和法学体系。综合法学思潮既体现了三大法学流派“合流”的趋势,又反映为试图综合三大法学流派并超越三大法学流派的综合法学的产生;同时,法律政策学、多元论法学和新修辞学法学等法学派别中也大量的渗透出综合法学思想。源远流长的西方法学,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颗璀璨明珠,无论是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还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无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庞德的社会控制论,无不闪烁着西方法治文明的灿烂光辉。《当代西方综合法学思潮》是对西方法学20世纪初开始的这种综合思潮进行简洁、扼要的介绍。以20世纪以来西方法学的这种综合趋势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三大法学派的“合流”,在对三大法学派的理论争点进行分析后介绍了他们从20世纪以来的相互靠近和共同倾向;第二部分是对试图综合三大法学派并超越三大法学派的综合法学进行介绍,主要介绍它的代表人物哈尔、斯通、博登海默、伯尔曼的综合法思想;第三部分着重介绍其他法学派别的综合法思想,主要是法律政策学、多元论法学和新修辞学法学中的综合因素。

目录

丛书

西方法学思潮与流派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