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理性诉权观与实质法治主义

内容简介

裁判文书是司法活动的终极体现,积极探索对话式裁判文书,不仅能够集中展现审判成果,也会发挥审判的辐射作用。裁判文书首先要跟当事人对话。在一审阶段,要逐项回应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二审阶段,要逐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在审判监督程序,要逐项回应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理由。只有有的放矢、充分说理,才能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接受度。裁判文书还要跟行政机关对话,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指引;要跟下级法院对话,通过裁判文书指出下级法院审理思路上存在的问题,就是在发挥对下指导功能,并能统一法律适用的尺度和标准要跟社会公众对话。"谁执法,谁普法",裁判文书就是人民法院普法的平台。要通过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引导公众理性行使诉权,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作者简介

李广宇,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第一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先后就读于河北大学、北京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历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兼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长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主持起草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裁判文书样式等重要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主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系列十大行政案例。出版《新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等法学专著多部。倡导并实践"对话式"裁判文书,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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