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16版)/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

内容简介

在会计的历史长河中,作为传统会计的主要继承者——财务会计,其历史不足百年,在我国也只有20多年的历史。与财务会计一样,税务会计也是传统会计的继承者,但它比财务会计的历史更为久远。在财务会计产生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密切程度要远远高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密切程度,因为税务会计一般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的,这对税收征纳双方来说,符合帕累托很优原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提供的三类会计信息在经济界被广泛使用、不可或缺。由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企业单位内一般是一套账簿,因此,在会计理论与实务界,有人将会计工作岗位的分工混同于会计学科的划分,认为财务会计可以处理涉税事项,税务会计没必要独立。但涉税事项不等于纳税事项,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不等于税务会计的纳税事项处理。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属于财务会计范畴,是为了填报财务报表(报告),其处理依据是会计准则、制度,税务会计根据税收法规规定处理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而提供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报表,两者具有密切联系但又分属不同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会计等法规制度建设已经明显地体现出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而非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在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下,财务会计的规范标准是会计准则,税务会计的规范标准是税收法规,税务会计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安排。税务会计有两个基本目标:一是履行纳税义务;二是追求税收利益。通过税务会计“追求税收利益”,实际上就是“税务筹划”。鉴于有的学校并未单独设置“税务筹划”课程,本书在比较系统地阐述税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的基础上,单设两章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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