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

内容简介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以《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为核心,在梳理我国国内公司法学界主要学术观点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定的理论框架,构成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及其适用范围、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要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和法律后果等,还专门论述了“资产混同”和“过度控制”两种特殊的典型案例类型。本书具有以下特色:其一,本书将法条和司法判例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条款解决具体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因而具有实用性;其二,本书在许多方面均以西方国家尤其德国的公司穿透责任制度为参照,因而读者可以较好地了解德国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作者简介

高旭军,江苏宜兴人,同济大学法学院、中德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洪堡学者,先后在洪堡大学、剑桥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波恩大学从事客座研究或教学工作。主要研究公司法和国际经济法。主要著作有:《德国公司法典型案例15则评析》《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资产混合及其法律责任之研究》(德文版)等;主要译著有:《德国资合公司法》《法社会学导论》;论文有:《论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的改革》《股东代表诉讼的应用探究论〈公司法〉第150条和第152条》《WTO视角下的中欧汽车贸易纠纷——论欧美国家对中国违反TRIMs协定的指控》等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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