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贪污贿赂罪之变迁——以清代贪污贿赂罪为中心

内容简介

本著作采用了中国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罪的概念框架,在中国现行刑法没有相应规定时,借鉴当代外国刑法与中国古代法有关官吏贪污贿赂犯罪邻近概念。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罪主要包括贪污与贿赂两大类犯罪,其中贪污类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类犯罪主要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在坚持此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贪污贿赂罪立法的特点及当代外国刑法贪污贿赂犯罪的概念框架,将贪污类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公务侵占罪、公务使用侵占罪四个小类进行研究。本著作尝试运用历史学考证方法、比较方法和刑法学方法对中国古代惩治官吏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进行全面的梳理,考察其演变的过程、特点、路径与机理,重点考察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规则的发展过程,并就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与当代中国及外国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进行对比,以求发现中国传统法律中跨越时空的、具有现实合理性的规则,实现传统法与现代法的接榫。

作者简介

白平则,山西省兴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先后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历史学博士学位。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第三批入选人员。山西省法学会理事,山西省环境资源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三项,主持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在《政治学研究》、《科学社会主义》《政法论丛》《法学杂志》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三部。《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2期发表的《如何认识我国的社会组织》一文2012年荣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1年度“百部(篇)工程”一等奖,2014年获山西省第八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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