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地方政府税收分成、政府行为与地方经济增长 :

内容简介

在中国式财政激励理论框架下试图回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分税制改革以来,“各自裁量”的地方政府间税收分成的变化轨迹、现状及其特点如何?第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主体税种的分成变化对地级市政府行为产生何种激励效应?第三,地方政府间税收分成变化对于经济增长在企业层面和宏观层面分别作何种影响?围绕着这三个问题,本文利用地方税主体税种在两级政府间税收分成变化代替以往的财政分权指标,创建面板数据,运用财政分权理论构建双重差分模型、空间多水平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基于地级市政府财政收支提供的经验证据实证分析税收分成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从工业企业和宏观两个层面剖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效应,提出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

黄思明,女,1984年10月生,江西南昌人,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江西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收理论与政策。主持完成社科青年项目等级及省级以上课题6项;参与完成社科重大项目等级及省级课题15项;在财贸经济研究管理等及核心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20余篇。主授中国税制税收经济学税法税票鉴赏等课程。精彩内容:章绪论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经济发展”这一主旋律,中国经济“快步前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巨变,经济量跃居世界第二。2014年起,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但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堪称“中国式”。“”引起了外经济学家和研究者们较长一段时期的普遍关注,他们不断探究中国体制下的经济发展是如何创造的?“中国式”产生的原因是动因还是制度使然?中国将如何延续“发展之路”?学者们对“中国式”根源的探寻观点主要分为两派:即政治激励与激励。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作为“助推器”推动着我国经济增长,其产生的强激励效应得到了学者们的普遍认同。“”作为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国体制围绕着“经济增长”不断改革创新。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初步建立了地方税体系,税权与财权在和地方间得以重新划分。分税制改革厘清了与地方间关系,强化了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为初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体制框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分税制改革仅仅规范统一了与省级的税收分权关系,作为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对地级市级间体制多年形成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这与当时的经济背景条件有关。时至,随着市场经济的快展与对活动的要求逐步提高,地方体制不规范等种种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与对地方体制不同的是,我国地区发展不衡,社会特点与资源、环境均存在较大差异,各省级地方无法依赖于对地方实施的体制,自上而下地构建本省制度,各地区必须根据自身发展的经济特点选择不同的省对地级市的体制。地方财税体制是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地方体制的贯彻和延伸(贾康,2005),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直接影响到地方行为与经济增长,因此,本书选择省级与地级市间税收分成变化对地方行为及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激励效应作为研究对象,展开系列研究显得颇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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