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中外物权法与财产法经典案例评析

内容简介

韩赤风和冷罗生等编著的《中外物权法与财产法经典案例评析》直接从国内外网站或近年国内外最新判例文献精选国内及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20个物权法/财产法经典案例进行全面评析,特别是对国外案例的评析,注重联系我国实际,阐述其对我们的启示,提炼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益的借鉴经验。《中外物权法与财产法经典案例评析》既为在校各类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种全新的案例分析研究和训练模式,也可供实务部门参考。

作者简介

    冷罗生,日本千叶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2002年4月于日本国立千叶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6年3月于日本国立千叶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获2005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称号。现为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东亚法哲学会会员,日本亚洲法学会会员。研究方向:环境法、诉讼法、比较民商法。主要研究成果:《日本现代审判制度》(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日本公害诉讼理论及其案例精评》(专著,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中国違憲審查制の研究》(专著,日本星雲社2007年版);《医疗法律学》(译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债权各论(下卷四)》(译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民法的另一种学习方法》(译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水污染防治法〉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2期)、《防治面源污染的法律措施:日本的经验与我国的对策》(载《环境保护》2009年第3期)以及OntheReasonsWhyItisHardtoInitiatetheConstitutionalreviewinChina.CademosdeCienciaJuridicaInstituteforAdvancedLegalStudiesFacultyofLawUniversityofMacau(NO.8)2008.崔文星,河北徐水县人。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代表性作品有:《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原则》(《河北法学》2006年第2期)、《论区分原则在我国物权法中的体现》(《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中国物权法》(合著)(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袁达松中山大学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1994年获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出站,2008年获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TSINGHUA/TEMPLELL.M.)联合颁发的法学硕士学位。主要讲授:经济法学、金融法(双语)、公司法(双语)、证券法、竞争法等本科专业课程和研究生专题研究课程。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学总论、金融法学、比较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广东涉外投资法律学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兼职委员(原任常委会法律顾问)、中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广州、佛山和珠海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著作和论文若干,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数项。韩赤风,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学教学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7~9月在德国马普知识产权及竞争法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2005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国际技术转让法、欧盟经济法、德国工业产权法律保护与著作权法、德国民商法及比较民商法。主要研究成果:《善意取得中外比较研究》(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划时代变革》(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2期)、《论侵犯著作人身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载《中国版权》2007年第2期)、《对DVD事件中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思考》(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3期)、《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与知识产权保护》(载《知识产权》2003年第6期)、《知识产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以及DasRechtderWerbunginderVolksrepublikChinaimVergleichzumdeutschenRecht,VVF,Muenchen2001和DiegegenwaertigeRegelungderWerbunginderVRChina,GewerblicherRechtsschutzundUrheber-rechtIntemationalerTeil8/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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