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我国现有民法教科书的体例,大体上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这种体例的教科书主要是关于基本原理的阐述,由“概念”、“特征”、“要件”、“权利义务”等构成,内容平铺直叙,形式较为刻板。随着立法的完善、司法的活跃以及法学教育的进步,这种体例的教科书越来越给人以”乏味”的感觉,也越来越难以满足法学教育的需要。尝试新的民法教材体例,势在必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系列法学教材,约我主持《债法总论》,给我们提供了尝试新体例民法教材的机会。为此,我谨代表《债法总论》的全体作者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和编辑周彩云女士表示谢意。《债法总论》在形式和内容上均有所突破:在形式上,尽可能避免平铺直叙的单一表达方式,采取了图表、案例、设例、延伸阅读和延伸思考等多种表达形式,力求“活泼”;在内容上,尽可能避免现有民法教材“人云亦云”、“千人一面”的现象,更多地突显作者对传统债法理论的感悟心得,如关于债的概念的理解、关于债的财产性的解释,“非典型之债”等,力求“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