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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音乐教师研究文丛: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述要

内容简介

《高等院校音乐教师研究文丛: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述要》提出:所谓调,就是一个充分大的乐种使用的自然音阶以及这个自然音阶所在的音高位置。一提起“自然音阶”人们总是习惯地把它和大音阶固定在一起,没有把它作为一种抽象的泛称。所谓“自然音阶”实际上是一个充分大的乐种在律的基础上对乐音材料所做的约定俗成式的选择。以采用十二律的乐种为例,这些乐种在具体的乐音作品中往往不会把十二律全部用上(十二音音乐例外),实际上大部分乐器也不可能奏全十二律,所以,通常总是从十二律中选出几律作为基本材料,构成由几个基本音程组成的音高关系,以“若干度若干音”的音列形式固定下来,这个音列便是一个充分大的乐种的“自然音阶”。西方音乐作为一个充分大的乐种,选取了七律作为其基本材料,以“八度七音列”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这个音列也就称为西方音乐的自然音列。自然音列作为乐种个性的本源之一,对乐种有3个方面的服务与规范的意义。其一,乐种一般只使用自然音阶中的乐音以及由这些乐音所构成的音程材料;其二,自然音阶中各音间构成的音程关系限定了乐种的音乐语言组织和旋法模式;其三,自然音阶中的各音在具体作品中是作为绝对音高使用的,需要用“调号”作明确规定,调号的作用也就是维护自然音阶的格式在各音高位置上的贯彻。中国传统音乐作为区别于西方音乐的一个充分大的乐种,其本质规定性之一就在于它选择了自己的“自然音阶”,并将这个自然音阶在各个音高位置上使用。

作者简介

田耀农,文学博士,教授。曾就读于皖西学院、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先后获得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曾在安徽省霍山师范学校、韶关教育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院校任职;任浙江省高校音乐及表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理事,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早年较注重作曲实践,现致力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音乐教育学和音乐美学的研究;主要担任“中西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教育学原理与方法”等本科课程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教育学”等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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