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

白牙

内容简介

《白牙》世纪末。北伦敦。三个家庭。两代人。一出荒诞大戏。这里有世界上所有的肤色,以及白色的牙齿。毫无信仰的白人阿吉一辈子都靠掷硬币作决定,30年的婚姻突然破裂,自杀未遂的他与牙买加黑人姑娘闪电般再入围城。他的二战战友萨曼德,一个孟加拉的穆斯林,出生高贵、教育良好,在英国却只能端盘子为生。萨马德的双胞胎长子被送回孟加拉,却倾心西方文明,比英国人还像英国人;次子从小在伦敦街头呼风唤雨,却对西方充满仇恨,加入激进组织。阿吉的独生女儿艾丽怀孕了,却永远无从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双胞胎中的何人。犹太青年乔舒华是艾丽的追求者,他父亲、生物学家马库斯正字研究一只令所有人抓狂的“未来鼠”。1992年12月31日,围绕这只鼠,各方汹涌激荡的势力终于正面交锋,阿吉破天荒未掷硬币,便决然作出了惊人选择……

作者简介

査蒂·史密斯(ZadieSmith1975—)当代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奥兰治(Orange)奖得主,入选2003年英国著名文学杂志《Granta》10年评选一次的“英国20位最佳青年作家”。在多族裔混居的北伦敦长大,父亲为英国白人,母亲带有牙买加黑人血统。査蒂6岁就开始写诗,创作短篇小说。不过,她童年时的梦想并不是当作家,而是做跳踢踏舞的舞蹈家。中学时,査蒂似乎不是那种有远大抱负的好学生。她把绝大部分课余时间都用在阅读和交友上,还抽过大麻。当她告诉老师自己想申请剑桥时,老师直接告诉她这想法太荒谬,太不切合实际。然而,她果真如愿来到了剑桥大学研究英语文学。在剑桥国王学院,她整天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从她喜爱的作家如福斯特、塞林格和冯内古特那里学习写作的技巧和审美情趣。上高中和大学时,她还曾靠在酒吧做爵士乐歌手打工赚钱。在剑桥读书时,査蒂遇到了尼克?赖尔德。赖尔德当时正在研修诗歌并且编辑诗集。两人于2004年结婚。査蒂?史密斯是一位喜欢挑战正统的个性作家。她的这一性格从年少时改名一事就已显露出来。她原来叫Sadie,14岁时自作主张改成了Zadie,在英语中,S音更柔和,而Z音则响亮些,更有个性,也更有异国情调。当所有人都对査蒂的处女作《白牙》叫好的时候,有一个人却在“阴阳怪气”地说,这部作品出自少年老成、故作姿态者之手,“书中一些片断如杂草丛生,不堪一读。”这个人就是査蒂?史密斯本人。她是自己最猛烈的批评家。她指出:“我怀着写一本巨著的巨大野心,但是我不认为它就是那本巨著。”此外,媒体对《白牙》的过分反应也让她觉得难以承受。她说:“我希望可以继续乘地铁,我希望拥有正常的生活。我不喜欢被人盯着看的感觉。”2002年,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清净,盛名之下的她选择离开英国来到美国哈佛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继续从事写作。主要作品有:《白牙》(WhiteTeeth)、《搜集签名的人》(TheAutographMan)和《论美》(OnBeauty),三部作品三次入围布克奖,并各自斩获诸多文学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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